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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蜻蜓点水”成为干部考核的“代名词”
2019年09月19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李凯)近日,云南省组织部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全省组织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会议,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系统化的学习。针对在干部考核中出现考核工作流于表面,只为了考核而考核等问题,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要求干部考核人员带着任务去考核,客观评价考核干部,组织部门作为考核的实施主体,更应当实事求是,主动作为,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
 
笔者认为,“实事求是”是干部考核的核心,既是对干部个人的公平对待,更是对党委的负责,莫让“蜻蜓点水”成为干部考核的“代名词”。通过学习,笔者认为干部考核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干部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条例》指出:“干部考核要坚持客观全面、简便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就是要真实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结合干部考核中所闻、所见,客观全面的反映干部表现,同时要提高考核组成员认识,确保整个考评过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
 
干部考核应坚持“动态分析”。《条例》指出:“干部考核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原则”。干部的成长是动态的过程,干部的考核也应该是动态的过程,在干部考核中,应当注意用发展的眼光看干部,不能用老的思维方式给干部戴帽子、做标记。
 
干部考核应坚持“全面深入”。《条例》指出:“干部考核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干部考核虽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但也不能太过片面,考核不仅仅是对见得到的工作实绩的考核,更要充分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有效了解,要坚持深入群众中去,听听群众对干部的评价,从而更加全面的考核干部。
 
干部考核应坚持“精准评价”。《条例》指出:“干部考核要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分明的原则”。这就要求干部考核的结果必须要“精准客观”,不主观臆断,确保考核材料真实准确。考核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作外部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性,在全面深入考核的前提下,扣住干部的工作岗位和实绩情况,准确评价干部。
 
干部考核就像一把双刃剑,考核准了可以激励引导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考核不客观也会导致干部积极性受挫,《干部考核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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