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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检察:“四个最严”紧盯老百姓的“果盘子”“菜篮子”“粮袋子”公益诉讼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02月20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一年一度的春节快到了,可恶新冠疫情还没结束,这段时间肉价、菜价、水果价钱怎么那么贵啊?现在生菜卖到14元/公斤,蒜苗卖到13元/公斤,算不算哄抬物价?2020年7月份疫情期间,检察院一直在管这些事情,现在检察院还管吗?”
拜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菜市场有部分商贩销售的肉价、菜价、水果价价格偏高。
 
接到举报线索后,检察官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核实,被举报商贩售卖的生菜、蒜苗、葡萄等商品进销差价率超过35%,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利益。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这些商贩的行为涉嫌违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法规,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拜城县发改委有职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依法监督管理。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拜城县检察院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向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拜城县发改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
 
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拜城县发改委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并与拜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全县超市、商店、果蔬批发市场、菜市场等进行检查,重点摸排春节前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对商贩进行批评教育,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商贩立即整改。
 
据悉,春节前,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以抗击疫情、服务民生为重点,切实将高检院“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食品领域落到实处,紧盯老百姓的“果盘子”“菜篮子”“粮袋子”,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利益,严惩在春节前,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经过这次检查,目前拜城县各类物资价格平稳,市场秩序良好。(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陈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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