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重叠时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集中加速、种粮收益低、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耕地零星、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国乡村不同程度出现了耕地撂荒现象,有些乡村耕地撂荒现象相当严重,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无法从外面调运粮食,我们生产的粮食能否实现自给自足?显然不能。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借古观今,耕地粮食耕种问题关系粮食安全,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甚至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目前,我国乡村耕地撂荒严重的实际是我们每个基层党员干部不可回避和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开展一次全面性系统性乡村耕地撂荒大调查。当前,国家已陆续出台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建设力度,牢牢守住18亿亩红线的相关政策。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当下,我县耕地撂荒了多少亩、在哪里、如何解决耕地撂荒、恢复耕地后谁来种、种什么等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没有哪个职能部门有准确的回答。目前,我们解决乡村耕地撂荒整治的主要方法是卫星监控,对耕地出现撂荒就出图斑要求乡镇、村限期进行整治,我们认为,这种整治是被动的,也不利于有效解决耕地撂荒的问题。鉴于此情况,我们认为,针对我国乡村当前农村耕地撂荒严重现状,开展一次全面性系统性农村耕地撂荒大调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成立乡村耕地撂荒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辖区农村耕地撂荒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全方向调查,对所属辖区耕地撂荒面积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勘测、排查,建立规范数据档案库,并形成调研报告逐级提交,为解决农村耕地撂荒整改整治工作及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是以“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各显神通”方式方法,有序推进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一方面是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耕地保护政策,卸下“谁撂荒谁整改”思想包袱,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思路来面对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树立粮食安全观念。当前,在整治农村耕地撂荒工作中,按照“谁上报谁整改”和“谁撂荒谁整改”的要求,农村实际又普遍存在耕地撂荒的现象,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村在面对农村耕地撂荒的实际情况,如何开展整治,有什么政策依据和推进措施都遇到困难,存在思想包袱,不同程度地存在等待和观望的态度,导致对属地乡村耕地撂荒多少亩底数不清。我们应该卸下这个思想包袱,立足实际的思想态度面对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二方面是对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需要深入调查剖析,从原因上找出解决措施。乡村耕地产生撂荒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原因有:因地理自然条件、农村生产基础条件差导致撂荒;因农村人口外迁、劳动力不足导致撂荒;种粮耕作成本高,收益低导致撂荒;因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撂荒;加上一些耕地边远零星、水源不充足、土地盐碱化无法耕种等也是导致耕地撂荒的原因之一。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村要立足实际,从原因上找出解决耕地撂荒的措施,重点想方设法提高种粮收益才是解决乡村土地撂荒的重点所在。三方面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要鼓励推广现有经验,探索新的办法,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土地流转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四方面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条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田地撂荒地突出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种涉农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打捆使用,进一步改善整个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要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兴修农田水利,增强抗灾能力,防止出现新的撂荒。五方面是做好引导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和非粮食作物种植比例及结构,提高耕地耕种收益。应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各自农田耕地、粮食需求等实际情况,积极调整优化粮食作物和非粮食作物种植比例,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鼓励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将农民的种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提高和稳定土地的收益。将减少或避免撂荒,达到合理解决和充分利用农村撂荒田地的目的,在提高耕地种植收益的同时,防范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情况下确保粮食自我供给。六方面是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推广良种良法和农机农艺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针对撂荒地区的农业技术培训,抓好良种良法推广,使之扩大种植面积,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增强解决撂荒地的科技支撑力量,减少农村隐性撂荒。七方面是树立一批在耕地撂荒工作方面先进典型。在乡村振兴、“三农”工作中,将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作为一项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每年对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村在该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干部进行表彰一批,重用一批,形成示范作用。
三是农村耕地撂荒事关粮食安全问题,还需探索建立健全农村耕地耕种与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一方面是探索创新耕地撂荒恢复新种粮经营主体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相结合的制度。探索建立种粮大户、农村种粮合作社等种粮经营主体承接耕种原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田地(抛荒田地耕地的面积)制度,在不改变原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前提下,从种粮收益、国家种粮补助、另设种植奖励等方面由种粮大户、农村种粮合作社等种粮经营主体享有,但需明确承接耕种期限在5年以上,原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田地拥有形式上的经营权但没有实际种粮补贴收益权及国家种粮补助的收益权,确保农田耕地及抛荒田地的耕地面积种粮食和有人种的问题。二方面是恢复调整完善县级粮食部门基本职能机制。恢复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已并入相关单位的需独立出来,重点强化在新形势下对粮食流通安全、粮食经营企业管理等管理职能,实现依法管粮,确保粮食安全。三方面是探索建立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纳入粮食安全考核机制。将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制度机制。(从江县融媒体中心:潘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