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给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微权利”制定了“铁规矩”“硬杠杠”,为基层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纪律保障。在当下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关键节点,广大基层干部要以规定内容为标尺,严格规范履职行为,扎实推动规定内容在基层落地生根。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承载着鲜活的社会微观百态,小到邻里纠纷化解、基础设施换代更新,大到村集体增收、医疗养老服务改革,都决定着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农村基层干部虽身处“小岗位”,但距离群众最近,融入生活最深,对群众状态最了解。当下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暗箱操作、在乡村项目建设中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让群众本该享受的好政策卡在半路、打了折扣,容易让群众对党和政府产生“信任危机”。
“微权力”不应成为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便利工具,而应在法治和民意的轨道上运行。《规定》的出台,剑指不合规运用“微权利”的负面清单,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时刻以《规定》为镜,深化廉洁意识,杜绝“旁观”心态,认真对照负面清单查摆自身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争标评选时抛开优亲厚友的“人情账”,在利益分配时打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做到“一碗水端平”。要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杜绝特权思想、铺张浪费等行为,把更多精力和心思用在纾民难解民困上来,在为民服务环节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用好管好手中“微权力”。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廉洁履职之道,既需慎独修身,更离不开组织强有力的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聚焦资金发放、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对典型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强化实时网络舆情监测,线上线下全方位保障,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震慑。要以村情选情分析研判为抓手,对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表现“精准画像”,将廉洁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写好廉洁履职“上下文”。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倾听群众监督的心声,加大“8小时外”家访频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及时通报违规问题典型案例,切实让“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山东省济宁市中共汶上县委组织部:张伟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