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库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案件。庭审现场,帕某当庭认罪并承诺尽快还钱,而受邀旁听的全市涉执行案件相关当事人,则直观感受到了法律对“老赖”的震慑力。
据悉,帕某与艾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期间,帕某于2023年10月30日擅自与案外人阿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所有权变更至阿某名下,意图通过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
“庭审清晰呈现了被执行人如何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为规避执行,最终付出法律代价。”库车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法官塔依尔・艾比布拉表示,此次庭审特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涉执行案件当事人旁听,就是要让“老赖”们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仅无法逃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从而倒逼其主动履行债务。
旁听人员努某深有感触:“通过今天的庭审,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库车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负责人米晓玲介绍,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依法打击拒执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202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年。库车市通过公开审理典型案件、邀请相关人员旁听等方式,强化法律震慑。今年以来,已向公安机关移送13起拘执罪线索。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和新规的落地实施,任何试图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老赖”,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提醒,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应主动履行,切勿心存侥幸,否则不仅需偿还债务,还可能付出自由的代价。(库车市融媒体中心:王红丽、王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