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秋实,岁物丰成,飒飒秋风带来丰收的喜悦,田间地头摇曳着农民的笑容。春耕秋收,是自然馈赠与辛勤劳作的产物,基层法治建设亦是如此。基层党员干部要顺应自然规律,精耕细作基层法治建设这颗“硕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春播法治之种,让法治信仰根植于心。“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基层普法,就是法治建设的“播种”与“固本”之举。法律只有被群众知晓、理解和信任,将法治信仰根植于心,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基层党员干部要改变之前“大水漫灌”形式,坚持按需施策,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注重从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中,择优选拔一批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和普法宣传员,用“乡音土话”解读法律,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引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让“本地事”的解决有“权威人”的参与,让“难断账”的化厘清有“专业化”的力量。
夏耕和谐之陇,让法治作用防患于前。基层是社会矛盾的“源头端”,也是化解矛盾的“第一线”。矛盾纠纷如同田间的杂草,不及早发现、及时清除,便会与庄稼争夺养分,甚至蔓延成灾。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老党员、乡贤等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矛盾排查上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上门、提前介入,采取“炕头调解”“田间调解”“广场调解”等灵活方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要构建“多元化解”网络,整合司法、信访、公安、综治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资源,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等纠纷矛盾,提供“一对一”调解窗口,实现“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
秋收平安之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如今适逢秋收时节,正如春播、夏管、秋收五谷一般,基层法治建设也是一个需要播种扎根、严格管理、循序渐进、精准施策的过程,唯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收获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和谐的硕果。基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基层法治建设成效的首要标准,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和解决合理诉求,用法治建设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畅通“线上+线下”民意收集渠道,引入数字技术,探索建立集民情采集、民事办理、民生改善为一体的数字法治平台,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智能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基层法治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精耕细作”与代代相传的“薪火接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继续以“春种”的执着,播撒法治的阳光,以“夏耕”的坚韧,清除发展的荆棘,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基层沃土上,年年岁岁,收获更加灿烂辉煌的法治“丰收景”。(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申晓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