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干部与群众如同鱼水,唯有干部对群众的事“时时上心”,群众才能对干部“事事放心”。这份“放心”,源于干部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的初心,体现在为民办事的点滴行动中,更是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宗旨意识的生动写照。
干部“上心”,要在“察民情”上用真心。群众的急难愁盼,藏在家长里短、田间地头。党员干部不能仅靠办公室听汇报,要主动走出机关,常到群众家中坐一坐,到田间地头看一看,和群众拉家常、听心声。无论是老人就医、孩子上学的难题,还是产业发展的困惑,只有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耐心倾听、细心记录,才能摸清真实需求,让工作更具针对性,让群众感受到被重视。
干部“上心”,要在“解民忧”上用实劲。群众的信任,靠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员干部不能推诿敷衍,要拿出“马上就办”的劲头,逐一落实。比如,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协调资金修缮管网;针对就业难题,组织技能培训、搭建招聘平台;针对邻里矛盾,主动上门调解。每解决一个问题,就拉近一分距离;每办好一件实事,就多一份信任,让“事事放心”成为群众的由衷评价。
干部“上心”,要在“守初心”上常坚守。为民服务不是一时之举,而是终身之责。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标尺,时刻绷紧“为民服务”之弦。工作中既要解决眼前急事,也要谋划长远发展;既要关注共性问题,也要兼顾特殊群体需求。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履职尽责,才能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干部与群众,心心相印方能同向同行。当党员干部都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用“时时上心”践行初心,必能赢得群众“事事放心”的信任,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让党的执政根基在群众信赖中愈发牢固。(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停洞镇人民政府:韦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