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流传已久的俗语,道出了群众对干部的朴素期待,更揭示了为官从政的根本宗旨。从古代“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仁人志士,到新时代“把生命献给脱贫事业”的扶贫干部,“为民做主”始终是跨越时空的价值追求。对当代党员干部而言,“为民做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初心使命,是体现在决策、执行、服务全过程的行动自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干部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起为民做主的重担,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
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的共情意识找准做主方向,让决策贴合需求、回应关切。“为民做主”的前提是“知民所需”,若脱离群众需求盲目决策,再辛苦的付出也可能“南辕北辙”。现实中,一些干部在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时,习惯“拍脑袋”决策,仅凭文件精神或主观判断推进工作,忽视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实际情况,导致政策落地“水土不服”,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给群众添了麻烦。比如有的地方盲目推进“合村并居”,忽视农民对土地的情感和生产生活需求,最终引发群众不满;有的地方搞“形象工程”,把资金用在“看得见的面子”上,却对群众急需的“看不见的里子”问题视而不见。真正的“为民做主”,首先要带着共情之心走进群众,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决策的“风向标”。要放下“官本位”思想,多到基层一线开展“沉浸式”调研,既听群众的“顺耳话”,也听群众的“逆耳言”;既关注群众反映的“大事”,也留意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在制定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让群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确保政策出台前“摸清底数”、实施中“动态调整”、落实后“跟踪问效”。
以“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实干精神扛起做主责任,用具体行动解决难题、改善民生。“为民做主”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抓实干”。群众评价干部是否“为民做主”,不看说了多少漂亮话,只看办了多少实在事。在基层工作中,群众的需求往往体现在“家门口的路好不好走”“孩子上学方不方便”“看病报销顺不顺畅”等具体问题上,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关系群众幸福感的“大事”。如果干部对这些问题“推三阻四”“敷衍塞责”,即便口号喊得再响,也无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反之,若能一件一件抓落实,把“小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就能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为民做主”的形象。干部要以“钉钉子”精神践行“为民做主”的承诺,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面对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要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好学”;面对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让群众“看病近、看病便”;面对就业压力,要搭建就业平台、开展技能培训,帮助群众“好就业、就好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不怕麻烦、不怕困难,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阻力不退缩,用“踏破铁鞋”的韧劲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把群众的“期盼”变成“现实”。
以“民之所评我必改之”的谦逊态度校准做主偏差,靠接受监督提升质效、树立形象。“为民做主”不是干部的“独角戏”,群众的评价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有些干部在工作中容易产生“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认为自己的决策和行动都是为了群众好,却忽视了群众的实际感受,对群众的批评意见置若罔闻,甚至认为群众“不懂政策”“不理解工作”,导致工作中出现偏差却迟迟得不到纠正。事实上,干部的工作是否真正“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拒绝接受群众监督,不愿听取群众意见,“为民做主”就可能变成“替民做主”,甚至“害民做主”。干部要始终保持谦逊态度,把群众的评价当作改进工作的“镜子”,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校准“为民做主”的偏差。要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意见箱、线上反馈平台等多种渠道,为群众表达意见提供便利;对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研究,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需要长期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逐步推进,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搞“唯指标”“唯数据”的形式主义,而是聚焦群众的真实感受,不断调整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
“当官要为民做主”,这既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的价值所在。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以共情意识找准方向,以实干精神扛起责任,以谦逊态度接受监督,把“为民做主”融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回报群众的信任与期待,让“为民做主”成为新时代干部最鲜明的底色。(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委组织部:张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