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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笃行《法治文选》,当好基层“法治翻译官”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孙远辰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出版发行,为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权威范本。作为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的基层党员干部,我们不仅是理论的学习者,更是理论的践行者,关键要当好基层“法治翻译官”,将著作中的深邃思想、宏阔论述与专业术语,精准转化为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群众语言与务实举措,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沃土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翻译“价值理念”,在析事明理中凝聚法治共识。《文选》彰显着“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与“法治为民”的根本追求。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若理论宣讲照本宣科,便难以引发共鸣,当好“法治翻译官”,核心在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诠释法治价值。一要善用“故事案例”讲清“大道理”。避免空洞说教,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融入通过法律援助成功维权、依托法律调解平息纷争的生动故事中,让群众在鲜活事例中感知法治的力量与温度。二要巧用“乡音土话”解读“新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核心概念,转化为“走对路子、用好法子、办好自己的事”等朴实表达,使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日常话语体系。三要常用“情感共鸣”传递“正导向”。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既要讲透法理,也要讲通情理,阐明法律背后维护公平、保障权益、促进和谐的初衷,引导群众从内心认同法治、信仰法治。


翻译“政策条文”,在解难纾困中彰显法治效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好“法治翻译官”,关键在于将抽象的法律法规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操作指南”。一要变“制度文本”为“办事流程”。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流程繁”问题,将复杂的法律规定梳理成简洁明了的“办事指南”或“流程图”,实现“一图读懂、照单办理”,提升依法行政效率与群众满意度。二要变“法定权利”为“现实红利”。讲解《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不能止于条文释义,要紧密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惠农补贴、环境整治等具体政策,让群众清晰知晓自身能享受到的“法治福利”,激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三要变“行为规范”为“自觉行动”。宣传环境保护法规,不仅要说明“禁止做什么”,更要阐释“为什么禁止”以及“共建美好家园”的共同目标,推动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形成人人守法、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翻译“治理路径”,在融入结合中激发法治活力。当好“法治翻译官”,落点在于将顶层设计的“规划图”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实景画”。一要将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指导和支持村(社区)将法律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中,使“软约束”焕发“硬效力”,提升基层自治水平。二要将法治要素嵌入“网格管理”。加强对网格员的法治培训,使其成为感知风险、化解矛盾、宣讲政策的“前沿哨兵”,推动法治力量下沉,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要将法治服务融入“日常场景”。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民代表大会、院坝会等契机,开展常态化、互动式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明底色和强大支撑。


理论的活力源于实践,权威著作的学习贵在转化。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当以《习近平法治文选》为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精进“翻译”之功,笃行利民之事,真正架起理论通向实践、政策连接群众的“连心桥”,为开创基层法治建设新局面、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莒县店子集街道办事处:孙远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