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清代张伯行的《禁止馈送檄》,以字字千钧的警语道出了廉洁履职的真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指明方向。近年来,湖南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最终受到党纪国法严惩,这一案例深刻警示我们,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乡村振兴事业的成败。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践行者,唯有以廉洁之姿筑牢信仰之基,以履职之为描绘乡村篇章,方能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站好政治立场,心怀为民之义。“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在《论语》中对为政者提出的“正己”要求,穿越千年依然振聋发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强调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廉洁是站好政治立场的前提,履职是心怀为民之义的书写。在陕西袁家村,村干部始终坚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将集体资产经营得井井有条。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他们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清晰透明。凭借廉洁高效的管理,袁家村从一个贫困小山村发展成为年接待游客超600万人次的“网红村”,村民人均年收入超过10万元。这生动说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是乡村治理的“压舱石”,农村基层干部只有秉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承担履行职责的能力,才能让乡村振兴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绘就共同富裕的壮美画卷。
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履职能力。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农村基层干部要坚持求真务实,杜绝弄虚作假,走好廉洁大道。滨州博兴县兴福镇中毛村驻村第一书记张道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助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例如群众最急难愁盼的新能源车充电问题在张书记的带领下迎刃而解,通过积极下村走访、联系各单位协调、争取有效资金等实际行动为中毛村建设新能源车充电桩和配套设施。除此之外,短短半年时间,实行常态化走访工作,深入了解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张道通书记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了履职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他的工作不仅改善了村民的生活质量,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展望未来,我们期待更多像张书记这样的基层干部涌现,共同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
接受群众监督,亮明廉洁底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中,唯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才能避免“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悲剧。在浙江安吉余村,村党支部书记带领班子成员主动公开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面对开发商的高额利益诱惑,他们坚守底线,拒绝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开发项目,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正是这种廉洁奉公的精神,让余村从昔日的矿山村蜕变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这生动说明,群众监督是基层治理的“传感器”,更是干部廉洁履职的“护身符”。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要传承“正以处心,廉以律己”的传统智慧,让群众的“眼睛”成为权力运行的“红绿灯”。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干部清白、群众明白、集体明白”的治理目标,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廉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将廉洁视为为政的根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出师表》将履职视为为政的担当。作为最贴近中国大地,最靠近群众心口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是必须要渗透在每个干部的身心中,做好正己为民、务实进取、清白正直,让廉洁履职为乡村振兴打好地基、垒好砖石。(山东省莱西市河头店镇党建办:张瀚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