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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违法记录封存,是法治温度及对禁毒英魂最好的告慰
2025年12月01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一百三十六条确立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近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吸毒治安处罚记录被纳入封存范围的规定,更是激起了舆论场的强烈反响。(2025年11月30日央视)


吸毒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从南通文旅以征集建议的特殊方式表态,到云南警方公示60位禁毒牺牲英雄未打码头像,再到网民在国务院网络平台客户端的集中留言,这场围绕法律修订的舆情风波,既折射出公众对禁毒事业的深切关切,也凸显了法治进步过程中平衡各方诉求的复杂命题。


央视第一时间对该条款进行解读,明确“记录封存不等于风险隐身”,厘清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边界。应当看到,被封存记录的吸毒人员,其行为仅构成治安违法而非刑事犯罪,处罚多为拘留等行政惩戒。但在现实中,这份记录往往成为他们人生中难以抹去的“污点”,社会歧视的目光、求职路上的屡屡碰壁、日常生活的诸多限制,让许多人陷入“一步踏错,终身难赎”的困境。央视采访中,吸毒人员的忏悔与诉求令人动容,他们渴望通过制度保障重新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往的过错,这种对“新生”的期盼,恰恰印证了法律“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本质追求。


然而,公众的质疑与愤慨同样值得正视。从明清时期鸦片之祸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到近代以来无数禁毒英雄为守护家国安宁献出的宝贵生命,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早已深植于民族记忆。云南警方公示的禁毒英雄群像,每一张面孔背后都是一段可歌可泣的奉献史,他们的牺牲正是为了遏制毒品蔓延、守护社会安定。在这样的历史与现实背景下,“吸毒记录封存”难免让公众产生“对吸毒行为纵容”的误解,这种情感共鸣与价值坚守,彰显了全社会对毒品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事实上,吸毒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并非对吸毒行为的“赦免”,而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体现。法律的本质不仅在于惩戒,更在于引导和救赎。对于那些因一时糊涂误入歧途的吸毒人员——尤其是其中的年轻人,他们的人生之路尚未完全展开,一次治安违法记录不应成为终身“标签”。封存记录,是为了消除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制度障碍,让他们在接受惩戒后有机会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回报社会,这正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同时,记录封存并非“一封了之”,相关部门仍会建立严密的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公共安全不受威胁,实现“救赎个体”与“守护公众”的有机统一。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吸毒记录封存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对制毒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我们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这是守护社会底线的必然要求;而对情节较轻的吸毒治安违法人员,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既能减少社会对立,也能引导他们成为禁毒事业的参与者而非对立面,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


禁毒英雄的牺牲与奉献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毒品的危害需要我们时刻警惕。但在坚守禁毒底线的同时,我们也应秉持法治的温度与理性,理解法律修订背后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治理智慧。吸毒记录封存,不是对错误的纵容,而是对人性的救赎;不是法治的后退,而是文明的进步。唯有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与给予违法者改过自新机会之间找到平衡,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既是对禁毒英雄的最好告慰,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