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悟汲取知识养分,常省常进审视自身不足,常践常坚践行使命担当,将学习、反思与实践贯通融合,让法治理念真正成为“行动标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常学常悟,法治理念入脑入心。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保障。学习法律是为明辨是非边界、校准行为标尺,让处事有矩、履职有底;是为厚植法治精神、融入日常践行,既以规则束言行,又以法律护权益;更是为主动担当作为、共建法治社会,用所学明方向、所知解难题、所行守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学习法律,主动掌握《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与法治意识,确保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将法治理念贯穿其中。在决策时问“是否合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执法时问“是否合规”,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纠纷调解时问“是否公平”,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常省常进,校准法治对标对表。法治建设不仅需要理论指引,更需要自我革命的勇气。党员干部需以“三省吾身”的自觉,将问题查摆作为破局的第一步,要省思想之弊,省作风之短,省能力之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在破局中培育法治文化,要让法治成为“肌肉记忆”,让群众成为“法治主角”,让典型案例成为“法治教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思己过,强化法治意识,对照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治体检”,重点查摆是否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刀刃向内整改问题;要以案为鉴,筑牢底线思维,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身边事”中汲取教训,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要联系群众,校准法治方向,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对执法司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诉求,避免“闭门造车”,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流程繁”等问题,推动流程再造,提升法治获得感。
常践常坚,守法征程为公为正。党员干部的守法,不仅体现在“独善其身”,更需“兼济天下”,以自身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守法风尚。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自觉尊法守法,切实把法律法规挺在前面。守法不是简单的“不违法”,而是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行为准则,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升华。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守法,将法治信仰深植灵魂,深刻领会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主动开展合法性审查,以“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是否突破程序边界、是否损害群众权益”为标尺,杜绝“拍脑袋决策”“选择性执行”,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委组织部:王一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