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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落笔须审慎,不能未审先定性
2026年10月29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2023年武汉大学图书馆事件收录进教材,当作“对性骚扰事件零容忍”的正面案例。这本教材出版于2024年3月,而直到2025年,法院终审判决才认定涉事男生不构成性骚扰,武汉大学随后也依法撤销了此前给予该生的记过处分。教材表述与最终司法结论明显冲突,一经曝光,迅速引发网友热议。(2026年10月27日钱江视频、陕视新闻、大众新闻等综合)

       

这件事让不少读者深感意外。高校教材承担着传道授业、传递客观认知的责任,治学之本,贵在实事求是、严谨审慎。在案件尚在诉讼过程、司法结论还没有落地之时,教材就提前给事件定性,直接将当事人认定为性骚扰行为人,作为正面宣教案例写入课本,本质上就是先入为主、未审先判。这样的处理方式,背离了法治精神,也辜负了教材本该具备的严谨性。

       

事件刚发酵时,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容易引导舆论,很多人第一时间默认男生存在不当行为。但经过法院完整审理,结合证据作出裁判,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性骚扰成立,这起风波源于认知上的误会。在漫长的诉讼过程里,涉事男生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名誉、身心都遭受不小伤害。令人遗憾的是,出版社在案件尚无定论阶段仓促取材、固化结论,相当于在教科书里延续了错误定性,对已经蒙受委屈的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教材面向广大大学生,具有长期传播、反复使用的特点,一旦事实定性出错,负面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久。面对这样的疏漏,出版社应当正视问题,及时启动教材整改,对存量教材妥善处置,修订删除失实案例。更重要的是,应当正视这件事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依法依规妥善回应当事人的诉求。

       

这件事也给所有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敲响警钟:选用社会热点作为教学案例,必须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凡是涉及纠纷、诉讼的案例,应当尽量等待司法机关作出终局结论之后,再审慎选用。高校教育、教材编写都要置于法治框架之下,以司法裁判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标尺,坚守客观中立、尊重程序的原则。

       

尊重事实、敬畏司法,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唯有守住求真求实的底线,教材才能真正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法治的观念,避免类似“判决已经落地,课本还停留在旧舆论结论”的尴尬再次发生。(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