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抗早救灾、保障秋粮生产等相关工作,确保农业防灾减灾和农民增产增收,今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阿克苏地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5873.91万元,其中种植业防灾救灾资金294.67万元、畜牧业防灾救灾资金344万元、渔业防灾救灾资金32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资金250万元,震损防洪工程维修资金680万元,堤防(护岸)、水库(水电站)水毁修复资金110万元,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163.24万元(强制免疫补助资金3951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85万元、强制扑杀和销毁资金27.24万元)。
地区财政局及时将该笔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市)及项目实施单位。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督促相关项目设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项主要用于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销毁以及养殖无害化处理等。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减少灾害损失,做好农业自然灾害应对防范,扎实开展技术服务指导,组织实施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确保夏粮丰产丰收;落实强降雪、风暴灾后恢复技术措施,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减少灾害损失,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下一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做好绩效监控,切实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卡合尔曼· 吐木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