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法院:以司法之力 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 : 清风网 作者: 石皓璇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近日,乌什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当场给付借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我愿意借钱给他夫妻俩完全是出于多年友谊和信任,没想到他们居然不还。”阿某说。
“大家都有难处,你先别激动,坐下来慢慢听我说。”买法官安抚着说。
原告阿某和被告艾某、帕某夫妇是邻居,2022年11月,艾某夫妇遇到难事急于用钱,便找阿某借款2万元,承诺10天之内归还,阿某用微信转给艾某夫妇2万元。借款约定时间到期后,艾某夫妇未信守承诺,经阿某多次催要,艾某夫妇于2023年1月20日向阿某出具一份欠条,承诺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2万元借款一次性还清。到期后,阿某多次找艾某夫妇催要借款,艾某夫妇不仅不接电话还故意躲避。2024年10月,阿某向乌什县人民法院依麻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为尽可能挽回双方情谊,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艾某夫妇进行电话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对艾某夫妇进行释法析理,耐心劝导艾某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的友情。同时,告诫艾某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终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多角度的释法明理下,艾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把2万元借款转给阿某,阿某同时也撤回对被告艾某与帕某的起诉,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面对多发于亲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乌什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防范民间借贷各类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弘扬言出必行、守信践诺的精神,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通讯员:石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