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具备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跑好高质量发展的接力赛。
明志笃行,以民为本立政绩。“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要在于明志笃行,以民为本。政绩不是冷冰冰的数字堆砌,而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时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决策过程中,要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确保政策制定符合实际、贴近民心。在实践中,需要勇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无论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还是环境保护、社会治理,都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求真务实,科学发展铸政绩。“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坚持求真务实,科学发展。政绩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而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长期成果。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注重长远发展,避免盲目蛮干、劳民伤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自省自律,清正廉洁守政绩。“公生明,廉生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自省自律,清正廉洁。政绩是领导干部品德修养、能力水平的综合体现,更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具体表现。领导干部在追求政绩的同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做到自省自律、清正廉洁。在权力行使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权力运行观,坚持用权为民、用权公正。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为政绩增添光彩和魅力。(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张健健)